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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圈建设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圈建设的意见
(渝府发〔2012〕6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直辖以来,全市商圈建设成效显著,改善优化了消费环境,增强了城市聚集辐射能力。商圈已成为广大市民和外来游客购物休闲的乐园,成为建设长江上游地区购物之都的重要支撑,成为城市建设的亮点和展示重庆形象的窗口。为进一步加快商圈建设,形成城市核心商圈、社区便民商圈、重点集镇商圈的发展格局,早日建成长江上游地区“购物之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商圈建设的重大意义

  商圈是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增强城市集聚辐射功能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载体。加快商圈建设,是把重庆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国家中心城市,优化多中心、组团式城市空间结构布局,推动主城“二环时代”大型聚居区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展示城市形象的必然要求;是扩大内需,拉动消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商贸流通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是促进城乡统筹,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服务民生,改善民生,扩大就业的民生工程。各地要充分认识商圈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商圈建设。

  二、总体思路和建设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各类消费需求为导向,坚持新建培育与改造提升并举,坚持激活扩大本地消费与吸引集聚外来消费并重,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管理,构建起城市核心商圈为主体,社区便民商圈、乡镇商圈为基础的全市商圈发展格局。

  (二)建设目标。“十二五”期间,主城区改造提升5个成熟商圈,续建、新建10个新兴商圈,建成6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商圈,远郊区县(自治县)至少分别建成1个核心商圈。到2015年,全市商圈达45个以上;其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50亿元的达20个以上,超100亿元的达10个以上。城市建成居住区基本实现社区便民商圈全覆盖。实现全市112个市级中心镇和重点示范镇商圈全覆盖。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商住分开、人车分流、立体开发、集中打造的建设理念,充分集聚人气商气财气,科学设计道路交通,合理布局广场、绿地等公用设施,全方位满足各个层次消费者购物消费、休闲娱乐等综合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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