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度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的通知
(石政函〔2012〕3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石家庄市市区2012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六月十日
2012年度石家庄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
为了更好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全面提升省会城市形象,切实为石家庄城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本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二)《
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第177号)
(三)《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等8个配套文件的通知》(石政办发〔2011〕56号)
二、具体任务
石家庄市市区2012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涉及51个项目,其中旧城区改建项目48个,公共事业项目1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344万平方米,具体任务如下:
(一)桥西区
桥西区房屋征收项目共计5个,计划征收房屋23.4万平方米。
1.中国工商银行后台中心(石家庄)项目
2.宝德铝制品有限公司宿舍危陋房改造项目
3.环祥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及周边区域项目
4.保晋南街项目
5.石家庄市轨道交通3号线预留工程(槐安大桥站)
(二)新华区
新华区房屋征收项目共计10个,计划征收房屋85.1万平方米。
1.河北科技大学宿舍及周边旧城改建项目
2.太行机械厂宿舍片区改造项目
3.石飞生活区项目
4.华牧项目
5.车辆厂第九宿舍项目
6.北合街商务厅6号院项目
7.石家庄市碳素厂地块项目
8.河北经济管理学校地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