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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城镇化“11221”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4. 加强特色风貌建设。开展镇区主次干道综合整治,实施建筑立面改造、综合管线配套、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加强公共绿地建设,积极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绿化工作,鼓励种植乡土树种。强化新建小区的规划布局、建筑设计和景观建设,整治商业街市,创造宜居环境。

  5. 推进绿色城镇建设。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做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的节能减排工作,推广生物农药和生物肥料,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大生态敏感区污染防治力度,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加强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畜禽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6. 加强镇容镇貌管理。积极开展镇区环境综合整治,依法拆除违法建设和违章搭建,加强主次干道、集贸市场、居住小区、公共活动场所的日常保洁和垃圾收运,整治占道经营、乱堆乱放、车辆无序停放等行为,促进镇区环境整洁、卫生、美观。

  (四)实施万村整治行动计划。

  1. 编制整治规划。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承受能力,充分考虑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自然条件、民风民俗等因素,科学编制村庄整治规划,统筹生产生活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村庄环境的整治改造,强化农房整修设计,突出乡村特色。

  2.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村庄内部道路硬化和路灯建设,对传统村落的街巷路面因地制宜使用石板、鹅卵石等地方乡土材料,配套建设给水排水、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按照交通便利、方便使用的原则,完善村内小学、幼儿园、医务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和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商业网点。

  3. 开展农房整修。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示范引导,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农房整修。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按照经济、适用、安全、美观、节能的原则,对危旧房屋进行维修加固,对农房、公共建筑的外立面及附属设施进行修缮改造,促进村庄建筑外观整洁、风貌总体协调、体现乡村特色。有条件的地方应积极推广采用节能措施。

  4. 整治村庄环境。结合农村清洁工程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建设,增添公共环卫设施和收集转运设备,推广简便适用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因地制宜处置畜禽养殖废弃物,改善卫生条件。对沟渠、池塘进行清淤,在村庄出入口、村道河道两侧、房前屋后及其他空闲地,选择乡土树种植树绿化,美化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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