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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船舶工业发展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船舶工业发展的意见
(皖政办〔2012〕4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船舶工业是为水上交通、海洋开发及国防建设提供技术装备的现代综合性产业,是军民结合的战略性产业,是先进装备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壮大船舶工业,对于促进我省经济增长、保障水上运输安全、发展对外贸易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船舶工业充分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主动融入长三角船舶产业分工合作,着力承接产业转移,整体规模和能力水平快速提升。同时,我省船舶工业自主研发能力不强、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不高、优势骨干企业发展不足、产业集中度较低、船舶配套业发展滞后、人才缺乏等问题日益突出。为推进我省船舶工业加快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和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依托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加快转变船舶工业发展方式,全面提升科技研发能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壮大优势骨干企业,完善船舶业配套体系,努力实现我省船舶工业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十二五”末,全省形成造船能力700万载重吨;培育1户年造船能力100万载重吨、工业总产值100亿元以上的领军企业,2户年造船能力50万载重吨、工业总产值30亿元以上的骨干企业,8户年造船能力20万载重吨、工业总产值10亿元以上的重点企业;培育发展20户高新技术企业,建立3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4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船用低速柴油机产量达到500万马力,中速柴油机产量达到1000台。

  到2020年,形成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显著增强、核心骨干企业优势突出、造船业与配套业协调发展、产业集聚效应明显、结构合理的船舶工业体系,使我省成为全国重要的航行船舶造修基地和船用中低速柴油机生产基地。

  三、发展重点

  (一)加快发展船舶产业集群。按照“集约资源、集聚发展”的原则,充分开发利用长江水系和淮河水系岸线资源,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承接船舶产业转移,重点建设沿江芜湖市三山区、池州市贵池区、无为县、和县、当涂县、枞阳县6个船舶工业聚集区,加快发展芜湖、马鞍山、安庆、宣城市造船及配套产业和池州、蚌埠、阜阳市造船产业以及合肥、滁州市船舶配套产业等9个沿江沿淮船舶工业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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