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含山县凌家滩遗址等五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通知
(皖政秘〔2012〕257号)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含山县凌家滩遗址、泾县查济古民居、寿县寿春城遗址、潜山县薛家岗遗址、凤阳县明中都皇故城及皇陵石刻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已经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并根据批复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省政府原则同意含山县凌家滩遗址等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
科学编制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对于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合理利用的关系,促进文物保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相关市、县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保护文物的重要性,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将保护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促进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