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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南昌市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南昌市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洪卫医妇字〔2012〕84号)


各县(区)卫生局、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市直市管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及《江西省实施<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1-2015年)>办法》、《2012年江西省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总结2011年优质护理服务开展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优质护理服务。现将《2012年南昌市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区卫生局及市直市管医院制订的工作方案(计划)于5月28日前报送市卫生局医政妇幼保健处。

  联 系 人:谭美华

  联系电话:0791-83986757

  电子邮箱:tanmeihua137@sina.com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12年南昌市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及《江西省实施<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1-2015年)>办法》、《2012年江西省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在总结2011年优质护理服务开展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江西省实施<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1-2015年)>办法》,结合全市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以加强护理内涵建设和提高技术水平为核心,按照卫生部《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和《临床护理实践指南(2011版)》,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以改革护理服务模式为切入点,实施临床护士对患者的责任制整体护理;坚持以全面履行护理职责为落脚点,深化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临床护理质量;坚持以加强科学管理为关键点,充分调动护士队伍积极性,建立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的长效机制。按照“改模式、重临床、建机制”的工作原则,将院内志愿护理工作与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相结合,建立各具特色的护理服务小组,根据医院情况和病情特点开展特色护理服务项目;促进护理工作适应公立医院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和谐护患关系缩短护患距离,达到提高患者满意度的目的,适应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日益增长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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