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南昌市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南昌市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洪卫科教字〔2012〕21号)


各县(区)卫生局、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南昌市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洪卫科教字[2008]1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结合省卫生厅下达给我局的年度任务,特编制了2012年度南昌市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有关要求,请认真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12年度南昌市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

  根据《南昌市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洪卫科教字[2008]1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结合省卫生厅下达给我局的年度任务,特编制了2012年度南昌市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现印发给你们(附表1),并提出有关要求,请认真执行。
  一、加强培训项目管理,认真组织实施
  (一)明确培训职责。局机关各处室和教育培训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对教育培训项目的管理,按照“三统三分”原则,制订培训规划,落实培训任务,将培训工作列为各县区卫生局、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的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局机关各处室要确定专人负责培训工作,建立教育培训工作责任制,对培训项目方案进行论证,落实培训经费;各承办单位要做好培训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学员参加培训;各县区卫生局、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要认真组织学员参加教育培训,督促有关单位选派好相关卫生人员参加,确保学员参加培训学习的时间。
  (二)实施培训项目。各处室要全面负责培训项目的实施工作,在培训前将培训项目方案报南昌市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科教处),承办单位要具体负责培训工作,包括确定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师资,选择培训教材,保证培训场地和教学设备,保证培训经费专款专用,使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三)组织考试考核。根据“逢培必考”的原则,每个培训项目结束后,承办单位要根据培训内容和要求对学员进行理论考试或技能操作考核,并登记学员的考试或考核结果,要将考试或考核结果向学员所在单位进行反馈。
  (四)做好资料备案。各承办单位要收集好培训有关资料,包括教学培训计划、教材讲义和多媒体资料、培训相关规章制度、教师名单及讲授内容、学员名单及考勤记录、学员调查表及考试试卷等,上述资料要统一归档备查。每期培训班结束后,承办单位要及时将培训安排表、教师名单和教材讲义、考试试题、《南昌市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执行情况报表》(附表2)、《南昌市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学员考核情况登记表》(附表3)、经费使用情况和培训工作总结等有关资料在培训结束一周内报送局有关处室,经处室审核后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发放培训证书。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统一纳入继续医学教育和相关岗位培训管理,按照《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和学分标准》(赣卫科教发[2006]31号)文件要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每期培训班报送的资料和表格进行审核,通过考试或考核的学员,统一颁发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和培训结业证。
  二、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培训质量
  (一)加强培训过程监管。各处室要对主管的培训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对培训计划的实施、培训师资力量,培训教材,培训场地的选择等进行全面监督管理,保证培训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完成。
  (二)加强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教育培训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抽查,从实施情况、组织管理和考试考核等方面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培训质量。
  三、强化培训考核评估,注重培训效果
  (一)培训工作考核评估。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培训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评估、落实考核评估经费并组织专家对所有培训项目进行考核评估,从培训组织管理情况、培训实施情况和培训效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二)培训效果测试评价。每个教育培训项目结束后,学员须根据项目不同要求参加考评测试或考试考核。考评测试统一在江西远程医学教育网上进行,网址:www.jxycyxjy.com,考试考核由承办项目的县(区)或单位组织学员参加考评测试或考试考核,其结果作为评价考核培训效果和绩效的重要指标之一。
  (三)考核评估结果通报。每个教育培训项目的考核评估情况和培训效果测评结果将予以通报,对教育培训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