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轨道交通10号线(二期)调整后车站站名命名公众参与意见、建议采信情况的通告
为加大社会公众参与力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的要求,市规划委于2012年2月13日至2月19日期间,对轨道交通10号线(二期)沿线车站站名命名预案进行了网上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建议1461条。网上公示结束后,市规划委对公示过程中公众提出的意见与建议进行了分析、研究。现就意见、建议的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公示期间,收到与本次站名命名直接相关的意见、建议1426条,按照《
地名管理条例》、《
北京市地名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地名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相关规定,遵从“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好找好记”的命名原则,对有关“角门东站/西马场站”、“樊家村站/首经贸站”的建议予以采信。对公示预案中的“角门东站/西马场站”和“樊家村站/首经贸站”站名,拟将站名确定为“角门东站”和“首经贸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