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美育教育。以审美教育为突破口,以培养学生艺术素养为主线,形成丰富多彩的艺术教育课程。加强艺术教育师资建设,学校配足配齐音美等专业教师。开发校本课程,传承地域特色文化。建设新区国际艺术交流中心。
(六)外来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
1.重视外来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外来从业人员素质攸关新区的开发开放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依据政府主导,务实高效;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创新发展;协同合作,共同推进的原则,制定与落实《滨海新区外来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实施意见》,构建外来务工人员素质提升运行机制。切实保障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十二五”期间外来从业人员培训量合计达到100万人次。
2.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开放职业院校、开放大学、社区学院、成人学校等教育资源,与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合作,创建滨海外来务工人员网校、蓝领公寓数字化学习中心和面授教室建设,到2013年实现蓝领公寓数字化学习中心全覆盖。
3.创立滨海教育模式。创立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结合,全面系统培训与专项订单培训相结合,职业道德教育与技术技能培训相结合,理论技术学习与实际用工操作相结合,综合素质提升与生产生活实践相结合,学分积累与学分互换相结合的滨海教育模式,不断提升外来务工人员的综合素质。
(七)大学及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工程
1.新建一批高等院校。按照中新两国签订《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在中新天津生态城设立海外学院谅解备忘录》的要求,在中新天津生态城高标准建设好南洋理工大学海外学院。根据新区发展需要,在空港经济区建设天津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暂命名)。
2.支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充分利用环渤海地区大学众多、人才济济的区域优势,依据“不为我所有,但为我所用”的指导思想,支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的规划建设。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研究“政产学研金”一体化管理办法,探索政府牵头,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产学研一体化滨海模式,做好延揽海内外科技团队与英才入驻滨海,开展高精尖科技项目研究等工作,为实现滨海优势产业跨越发展建功立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师德建设。提升教师的职业理想、职业信仰。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与荣誉感。引导教师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建立师德档案,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评价、聘任和职称评定的首要内容。
2.提高教师专业能力。实施教师学历提升工程,鼓励教师在职进修,不断提高各级各类教育师资学历水平。实施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工程,将师资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完善师资培训制度,采取集体培训、分层培训、菜单培训、补缺培训、研讨培训、专题培训、订单培训等,努力提高教师培训实效。实施“双师型”教师比例提升工程,重视选送“双师型”教师到境内外著名职业教育机构、企业进行学习和培训。到2015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达到80%以上。
3.提高教师待遇。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新区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切实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按新区人事改革政策,同步逐步缩小和消除区内教师之间待遇差距。完善教职工年度体检制度,建立教职工健康档案。
4.健全教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教师准入制度。切实落实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依法履行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流动调配等职能。落实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做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评定工作。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规范教职工聘任工作。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制定和完善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促进校长专业化。推行校长职级制。
(二)保障经费投入
1.加大教育投入。落实政府职责,优先保证教育投入。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超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自2011年起,从当年以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方式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按照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余额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专项用于教育事业。
鼓励社会投入。完善各项优惠政策,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落实企业、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政策。
2.完善成本分担机制。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统一并逐步提高新区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义务教育由财政全额负责,实行以在校学生数为基础的公用经费定额动态调整的均等化拨款制度。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它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全面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各方筹集资金设立滨海学生奖励基金。
3.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防范学校财务风险。建立学校年度财务分析报告制度和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健全完善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加强收费资金使用管理,杜绝乱收费。坚持勤俭办学,建设节约型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