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监局关于核准浙江大越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东方路营业部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证监期货字[2011]238号)
浙江大越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书》(浙越期(2011)第93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9号)、《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及《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对你公司拟任营业部负责人杨颖(身份证号:3306XXXXXXXXXX002X)的任职资格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