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环保市容局拟定的滨海新区2012年绿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现将区环保市容局拟定的《滨海新区2012年绿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滨海新区2012年绿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按照区委、区人民政府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生态城区建设步伐,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不断改善我区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建设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以加快推进生态宜居城区建设为目标,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注重特色,讲求实效,全面推进滨海新区园林绿化建设,不断改善生态环境。
二、基本目标
2012年计划完成新建城市绿化803万平方米,改造456万平方米,进一步完善以河道、路网构成的绿色廊道、以公园为主的绿色组团和以湿地为主的绿色板块构成的生态园林架构体系,实现人与自然、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道路绿化
新建和改造90项道路绿化工程,总面积750万平方米,其中新建绿化面积685万平方米,改造绿化面积65万平方米。主要围绕入区主要通道和连接“十大战役”的重点道路实施,绿化建设以大绿为主,体现层次感、厚重感、景观感。栽植乔木以胸径6厘米以上的国槐、白蜡等适合在新区生长的树种为主,栽植灌木以火炬、紫叶李、太阳李、碧桃等耐盐碱品种为主,立交桥桥区绿化要乔灌木搭配,节点上可配置适量草花。2012年道路绿化工程以如下项目为重点:
1.海滨大道
北起津晋高速,南至轻纺大道,长约7公里,新建绿化面积约21万平方米。
2.中央大道
北起海滨大道联络线,南至永定新河,长约8公里,新建绿化面积约8万平方米。
3.塘汉快速路
北起垃圾焚烧处理厂,南至塘汉路立交桥,长约8公里,新建绿化面积约16万平方米。
4.西中环
南起津塘公路,北至港城大道,长约10公里,新建绿化面积约20.23万平方米。
5.轻纺大道
西起大港东环线,东至海滨大道,长约11公里,新建绿化面积25万平方米。
6.津塘公路
西起滨海新区与东丽区交界处,东至滨海客运站,长约8.4公里,改造绿化面积40.27万平方米。
7.京津城际高铁
西起滨海新区与东丽区交界处,东至塘沽站,长约12公里,新建绿化面积约37万平方米。
8.京津高速公路延长线(疏港一号线)
西起京津高速北塘收费站,东至塘汉公路,长约7.6公里,改造绿化面积约35万平方米。
9.港城大道东延段
西起西中环,东至塘汉快速路,全长4.2公里,新建绿化面积17万平方米。
(二)公园绿化
新建和改造塘沽河滨公园、滨海旅游区贝壳堤公园等8个公园,总面积509万平方米。其中新建公园面积118万平方米,改造公园面积391万平方米。公园建设和改造要突出地域特色,完善休闲设施,丰富四季景色,适宜观赏游憩,建设“文静清幽”的特色园林。
1.塘沽河滨公园
改造公园面积27万平方米,按已审定的设计方案实施。
2.大港公园
改造公园面积7.7万平方米,按已审定的设计方案实施。
3.生态城永定州公园
新建公园面积14万平方米,按已审定的设计方案实施。
4.旅游区贝壳堤公园
新建公园面积25万平方米,按已审定的设计方案实施。
5.临港湿地公园
新建公园面积39.2万平方米,按已审定的设计方案实施。
6.大港湿地公园扩建
新建公园面积28.13万平方米,按已审定的设计方案实施。
7.生态城动漫园扩建
新扩建公园面积2.2万平方米,按已审定的设计方案实施。
8.东疆纪念公园
新建公园面积4.1万平方米,按已审定的设计方案实施。
(三)单位绿化
按照滨海新区“十二五”创建生态城区的绿化指标要求,新建单位绿地率力争达到38%,同时要增加绿化养管投入,提高绿化养管水平,争创“园林式单位”。
(四)社区绿化
按照滨海新区“十二五”创建生态城区的绿化指标要求,新建居住区绿地率应达到35%,力争达到38%,同时要增加绿化养管投入,提高绿化养管水平,争创“园林式小区”。
四、责任分工
(一)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全区绿化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二)区环保市容局负责全区城市绿化建设工作的组织推动、监督指导和统计上报工作,以及全区义务植树组织推动工作。
(三)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对全区绿化建设项目的可研评估和立项批复工作。
(四)区财政局负责对由新区出资的绿化建设项目的预算、决算审核和协调资金保障工作。
(五)区规划国土局负责全区公共绿地、新建单位绿化、新建居住区绿化建设工程用地规划和审批工作。
(六)区建设交通局负责其所建道路工程配套绿化计划、建设和维护期的养护管理工作。
(七)区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各管委会执法部门加强执法检查,对违法破绿毁绿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八)区农业局负责全区农业造林工作的组织推动、监督指导和统计上报工作,以及林业养管工作相关政策的落实。
(九)各管委会和责任单位负责本单位绿化建设任务的组织实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绿化建设用地征租和拆迁工作的组织落实。
五、相关政策
(一)京津城际铁路绿化工程、京津高速公路延长线(疏港一号线)绿化工程、河滨公园改造工程、大港公园改造工程、汉沽蓟运河西侧留庄段绿化工程列入重点绿化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全额出资,各辖区管委会负责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