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现将《滨海新区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滨海新区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构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争当卫生事业科学发展排头兵,根据《天津市“十二五”卫生资源调整规划意见》、《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津滨政发〔2011〕22号)和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津滨党发〔2010〕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新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697所,其中:各级各类医院55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5所,农村卫生院1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所,社区卫生服务站110所,门诊部57 所,诊所194所,村卫生室(所)173所,医务室61所,中小学保健所2所。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总数为6569张,每千人口拥有床位数为5.48张[1],其中:民营医疗机构床位数为490张,占新区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总数的7.46%。
(一)基本现状
1.二级及以上医院现状
新区共有二级及以上医院19所。三级医院2所,其中:三级乙等综合医院1所,位于塘沽;三级甲等专科医院1所,位于开发区。二级医院17所,其中:二级综合医院10所,塘沽4所,汉沽1所,大港4所,开发区1所;二级中医医院3所,塘沽、汉沽、大港各1所;二级专科医院4所,位于塘沽。
2.一级医院现状
新区共有一级医院36所。国有一级医院2所,其中:汉沽、大港各1所;企事业一级医院11所,其中:塘沽2所,汉沽2所,大港7所;民营一级医院23所,其中:塘沽7所,汉沽1所,大港6所,开发区9所。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现状
新区共有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5所,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7所,塘沽、汉沽、大港、开发区、保税区、天津港务局、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渤海石油公司各1所;卫生监督机构4所,塘沽、汉沽、大港、开发区各1所;妇幼保健机构3所,塘沽、汉沽、大港各1所;塘沽有中心血站1所。
4.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现状
新区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所,其中:塘沽10所、占58.82%,汉沽2所、占11.77%,大港5所、占29.41%。新区共有社区卫生服务站110个,其中:塘沽44个、占40.00%,汉沽10个、占9.09%,大港48个、占43.64%,开发区6个、占5.45%,保税区2个、占1.82%。
5.农村卫生机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