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逐步缩小城乡、群体之间的待遇差距。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保障老年人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逐步提高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均衡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
(七)建立完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点示范区
1.加强企业劳动合同规范管理
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合同的指导,对企业用工特别是中小企业用工、服务外包企业用工和劳务派遣用工从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等环节进行从“进口”到“出口”的动态管理。实现劳动者工作有合同、劳动有报酬,安全有保障、养老有保险,工资无拖欠。
2.推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
探索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在办事机构实体化等方面有所突破;有力推进企业开展平等协商等各项机制的落实,着力推进和谐企业(园区)建设,组织总结、交流、推广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先进经验,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和谐。
3.健全劳资主体责任激励约束机制
一方面,评选表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多种途径树立优秀企业家典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评选表彰优秀职工,引导激励广大职工爱岗敬业、奉献有为;另一方面,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督促职工依法履行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4.做实基层综合协调服务工作
加强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公共服务建设,完善机构、明确职能;实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加强“两网化”建设,做到有机构、有职能、有队伍;打造司法、监察、仲裁、信访、工会等部门和组织之间的四方联动机制作用。
5.加强劳动关系不稳定隐患预警
建立以劳动合同、规章制度、员工流失率等指标为主要内容的劳动关系预警指标体系。通过劳动关系不稳定隐患定期集中排查,通过对基础数据进行定期统计、客观分析、准确诊断、科学评估,对劳动关系和谐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6.做好劳动关系危机干预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危机干预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按照属地管委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企业方面代表、工会组织、公安部门分别采取不同应对措施的“五条线”工作法,完善事件处置与社会影响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事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就业、社会保障、人才发展、收入分配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劳动关系等各项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机构,成员单位密切合作,形成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公共财政投入
落实资金,加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扩大就业和促进创业,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对就业保障体系的支撑作用。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加大人才引进、人才开发、人才激励的投入。五年内,滨海新区财政每年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不低于一般预算收入的2%,滨海新区各单位财政用于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奖励和工作运行的投入,不低于当年一般预算收入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