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重点工程遵照市级标准执行。
(二)扶持重点
1.重要通道两侧绿化工程。以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区级公路、镇级公路两侧绿化为主。
2.重要河流两岸绿化工程。以一、二级河道两侧绿化为主。
3.成片林地建设工程。以集中连片面积在100亩以上的造林绿化工程为主。
4.高标准农田林网绿化工程。基本农田、菜田、果园等区域内的农田防护林。
5.城市周边及村镇绿化工程。以城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重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城市周边及村镇绿化为主。
6.园区绿化。指按照天津市“三区联动”建设标准的农业园区、工业园区道路、沟渠两侧绿化。
(三)补助范围
1.对以高速公路、快速路、铁路、国道、省道、区镇级公路等重要通道两侧绿化工程,给予苗木费、栽植人工费、管护费、土方工程、打井和土地补偿费补助(打井仅限于200亩以上的高速公路、快速路两侧绿化工程)。
2.集中连片面积在200亩(含200亩)以上的成片林地建设工程给予苗木费、栽植人工费、管护费、打井补助。集中连片面积在200亩以下,100亩以上的成片林地建设工程给予苗木费、栽植人工费、管护费、土地补偿费补助。
3.对连续面积在30亩以上的重要河流两岸绿化工程、园区绿化工程、重要通道两侧高标准农田林网绿化工程给予苗木费、栽植人工费、管护费补助。
4.城市周边及村镇绿化工程给予苗木费、栽植人工费补助。
5.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生态经济林给予管护费补助,补助年限为1年。
新区补助范围均指新建项目。除土地补偿费以外,新区造林工程可重复享受市、区两级补贴。除生态经济林工程外,土地补偿费、管护费均指一次性补助三年。
(四)补助标准
1.土方:挖方每方补助10元,运方每方补助40元;补助总量不超过核定数量的50%。
2.苗木:乔木胸径4公分每株补助25元,6公分以上每株补助45元, 8公分以上每株补助80元,花灌木每株(墩)补助25元。
3.土地补偿费:每亩每年补助500元,一次性补助3年。
4.栽植人工费:每亩补助1000元。
5.打井:深井每眼补助25万元。
6.管护费:生态经济林给予每亩补助300元;其它造林工程每亩每年补助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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