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滨海新区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现将《2012年滨海新区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2012年滨海新区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12年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一年。滨海新区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市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区委一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0〕57号)和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津滨政发〔2011〕8号)为主线,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深化依法行政考核、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理顺行政执法体制为重点,为全力打好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攻坚战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0〕57号)和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津滨政发〔2011〕8号),将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落实,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制保障,为确保到2013年基本实现率先建成法治政府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三)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贯彻落实《
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滨海新区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要求,认真总结考核经验,完善考核内容,不断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加大日常考核力度,进一步健全社会评议机制,扩大社会参与力度,加强群众监督。各管委会和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注重经验交流、开拓创新,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