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监局关于核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股东的批复
(沪证监机构字[2012]43号)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申请》(国泰君安司发[2011]584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47亿元变更为61亿元。
二、核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对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受让你公司721,142,444股股份(为变更注册资本后持股比例11.82%)无异议。
三、你公司应当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注册资本变更,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你公司应当聘请验资机构就变更注册资本出具验资报告,注册资本以验资报告验明的实缴资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