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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转发区工商局关于推进滨海新区商标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


  1.品牌培育基地

  序号 品牌培育基地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泰达生物工程品牌培育基地 开发区管委会 区科委、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2 海泰高新技术产业品牌培育基地 滨海高新区管委会 区科委
  3 中心商务城区现代服务业品牌培育基地 中心商务区
  管委会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区商务委
  4 滨海石油化工品牌培育基地 大港管委会 区经济和信息化委
  5 空港商贸物流品牌培育基地 保税区管委会 区商务委

  2.优势产业商标集群

  序号 优势产业 商标集群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电子信息 区经济和信息化委 区国资委、区科委、区工商局
  2 生物医药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区国资委、区科委、区工商局
  3 新材料 区经济和信息化委 区国资委、区科委、区工商局
  4 新能源 区经济和信息化委 区国资委、区科委、区工商局
  5 石油化工 区经济和信息化委 区国资委、区科委、区工商局
  6 轻工纺织 区经济和信息化委 区国资委、区科委、区工商局
  7 汽车及装备制造 区经济和信息化委 区国资委、区科委、区工商局
  8 航空航天 区经济和信息化委 区国资委、区科委、区工商局
  9 现代农业 区农业局 区国资委、区科委、区工商局
  10 现代服务业 区商务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国资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区工商局

  (三)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核心,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坚持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把依法查办违法案件与引导经营者规范自律相结合。各有关部门,加强交流、配合,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切实维护商标所有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我区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良好形象,营造知识产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和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四)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成立滨海新区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全区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研究制定全区商标发展的目标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工商局,负责全区商标战略组织实施、联络协调、督查指导、绩效考核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相关实施工作。

  各管委会要加强对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制度,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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