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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转发区工商局关于推进滨海新区商标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工作原则
  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工商主力、社会合力”的工作原则,全方位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努力把我区建设成为商标强区。

  政府主导。要加强商标战略的政府领导,将商标战略纳入区域经济发展规划,落实和完善激励机制和奖励政策,并在科技立项、政府采购、进出口贸易、金融贷款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保护。同时,加强商标战略的宣传力度,完善商标社会服务体系。

  企业主体。全面提升企业创立自主品牌意识,以商标战略为龙头、技术创新为手段、质量管理为保障、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做大做强商标,形成自身的品牌竞争力。能灵活地通过商标保护、转让、许可、出资、质押等方式实现商标资源的开发利用,全面提升企业商标运用能力。

  工商主力。在推动商标战略实施中,工商部门积极创新行政指导措施,按照“分类指导、重点突出、梯次发展、整体推动”的思路,使全区商标注册量及驰、著名商标拥有量有明显提升,进入全市先进行列。

  社会合力。成立滨海新区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齐抓共建的商标发展联动机制。各新闻媒体通过宣传商标战略知识,报道典型案例,提高全社会的商标意识。开发社会各方面的资源,为各类市场主体的商标注册和开发利用提供全面便捷的服务。

  四、工作重点和措施
  全社会的商标意识普遍提高,商标保护制度更加完善。商标意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货的消费理念进一步增强。各城区管委会、功能区管委会、有关部门、集团公司高度重视商标工作,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商标文化逐步形成。企业运用商标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商标权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商标使用行为更加规范,商标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商标侵权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一)加大商标战略宣传力度。建立政府主导、工商负责、媒体支持、公众参与的商标工作宣传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和普及商标法律法规、实施商标战略的重要意义和商标知识,切实增强市场主体的商标意识,教育引导市场主体,运用商标战略开拓和占领市场;同时,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全社会重视商标、使用商标、保护商标的良好氛围。

  (二)加快建设品牌培育基地和优势产业商标集群,其任务分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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