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监局关于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马朝阳同志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证监机构字[2012]164号)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马朝阳同志任职资格的申请》(华鑫证券字[2012]3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决定核准马朝阳同志(身份证号码:3526XXXXXXXXXX1518)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请你公司于接文后20日内按照《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的变更等手续,并及时更新你公司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上公示的相关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