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对某些部门不涉及的考核内容,其分值相应剔除,将最后总得分折算为百分制得分。
附件2
各管委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计分表
考核指标
|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节能目标
(40分)
| 1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委每年度下达的节能目标
| 40分
| 完成年度计划目标得40分,未完成年度计划目标即为未完成等级。每超额完成10%加3分,最多加9分。
|
节能措施
(60分)
| 2
| 行业节能推动情况
| 10分
| (1)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6.5%,2分;
(2)新建民用建筑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率达到100%,1分
(3)居住建筑单位建筑面积供热能耗每年下降4%,1分
(4)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每年下降2%,1分
(5)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每年下降4%,1分
(6)交通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每年下降4%,1分
(7)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每年下降4%,1分
(8)教育系统人均电耗每年下降4%,1分
(9)卫生系统单位固定资产电耗每年下降4%,1分
|
3
| 节能体系建设
| 6分
| (1)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节能牵头机构和行业节能责任部门,2分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2分
(3)建立节能考评机制和建筑节能指标考核体系,定期开展考评,1分
(4)有明确的节能规划或实施意见,1分
|
4
| 节能监督管理
| 12分
| (1)节能目标纳入各管委会、功能区年度工作计划,2分
(2)将节能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2分
(3)建立相应的节能统计体系,贯彻落实区统计局能源统计制度,1分,成立能源统计机构,1分
(4)定期开展节能目标落实情况检查,2分
(5)严格执行民用建筑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节能标准,1分,建立民用建筑能耗统计体系,1分
(6)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明确责任,2分
|
5
| 执行合理用能评估和审查
| 4分
| (1)按要求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和审查制度,2分
(2)按要求将审查结果向区有关部门备案
|
6
| 开展节能监督检查
| 8分
| (1)开展日常节能检查,2分
(2)定期开展能源统计执法检查,2分,定期开展计量监督检查,1分
(3)定期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1分
(4)确定本重点用能单位名单,1分
(5)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管理制度,1分
(6)重点用能地区单位按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计量器具台账,1分
|
7
| 节能奖励宣传培训
| 5分
| (1)建立节能表彰奖励制度并实行年度表彰,2分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活动,2分
(3)定期组织开展节能培训,1分
|
8
| 节能技术进步
| 10分
| (1)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上升,2分
(2)六大高耗产业工业总产值占地区工业总产值比重降低,2分
(3)按规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1分,执行建筑节能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1分
(4)把节能技术研发列入年度科技计划,1分
(5)制定并实施节能技术示范和推广计划,1分
(6)每年推广应用一批先进适用节能技术和产品,2分
|
9
| 节能激励机制建设
| 5分
| (1)建立节能专项资金并足额落实,3分
(2)建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安排预算支持建筑节能,2分
|
小计
|
|
| 10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