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健全人人享有康复的服务体系。
1.建立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和区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使其成为全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示范窗口、技术资源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
2.依托各级医院设立康复科、城市社区(村)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立康复室。
3.实施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白内障手术复明、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助视器验配、聋儿人工耳蜗植入、聋儿言语训练、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精神残疾人防治等康复项目。
(责任单位:区残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编办、区卫生局、区质监局)
(八)建立多元化的托养服务体系。
1.建立区残疾人托养服务指导中心,为智力、精神(病情稳定期)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寄宿托养为主、日间照料为辅的服务;对本区集中托养服务和居家托养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评估。
2.完善塘沽、汉沽、大港寄宿和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机构。
3.制定新区托养机构考评标准,达到标准的托养机构给予激励补贴,用于拓宽机构服务功能,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层次。
(责任单位:区残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九)提高城市无障碍服务水平。
1.编制《滨海新区无障碍环境建设规划》,将无障碍建设纳入城镇建设内容。
2.在公共停车区要优先设置2%的残疾人专用停车位。
3.对有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免费进行无障碍提升改造。
4.在滨海电视台设手语新闻节目,区滨海广播电台、电视台要开办残疾人专题节目或特别节目。
5.各级政府机关和社区服务中心(站)都要建设规范的坡道、无障碍卫生间和解决垂直交通无障碍的升降平台或升降座椅。公共服务机构要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
(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局、区规划国土局、区文广电局、区民政局、区残联)
(十)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
1.建立新区残疾人文体活动基地,使之成为我区残疾人文体活动主阵地,文体人才的培养基地。
2.在全区27个街(镇)建立残疾人文化活动阵地。
3.定期举办滨海新区残疾人运动会和残疾人艺术节。
4.全区文化体育设施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开放,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和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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