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切实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根据《滨海新区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津滨政发〔2011〕35号)和《2011年滨海新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津滨政办发〔2011〕41号),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组织了对全区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及所属行政执法工作部门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进行综合评定,并经区政府同意,汉沽管委会等21个单位考核结果为优秀,塘沽管委会等18个单位考核结果为良好。
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改进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的总体要求和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坚持依法行政,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1年度滨海新区依法行政考核结果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11年度滨海新区依法行政考核结果
一、优秀单位(21个)
汉沽管委会
大港管委会
开发区管委会
保税区管委会
滨海高新区管委会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
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
滨海旅游区管委会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经济和信息化委
区司法局
区财政局
区人力社保局
区规划国土局
区环保市容局(含综合执法局)
区农业局
区卫生局
区审计局
区安全生产监管局
区工商局
区质监局
二、良好单位(18个)
塘沽管委会
中心商务区管委会
临港经济区管委会
中心渔港经济区管委会
北塘经济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