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推荐有关负责人作为本单位考核组成员。
(二)本次考核由各考核组按照工作分工分别组织实施,各考核组负责制定本组实地考核具体工作安排,并确保按期完成初步评分工作。
(三)各考核组对照《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分细则》(含管委会与职能部门两个版本)所列考核内容(考核项目“区安委会综合考评情况”除外)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考核,填写《滨海新区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实地考核表》,并于2012 年4月1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反馈至区安委办。
(四)管委会与区有关部门考核项目“区安委会综合考评情况”由区安委办负责组织考核。
(五)评分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区安委办汇总有关材料,审议研究各考核组提交的扣分建议,确定各管委会、各部门考核分数及奖惩方案。
(六)区安委办负责统一填写各管委会、各部门目标考核评分表,并负责将奖惩方案上报区安委会或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单位。
附件:滨海新区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分工表
区安监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滨海新区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分工表
考核组 | 牵头单位 | 参加单位 | 被考核单位 |
第一考核组 | 区安监局 | 区监察局、区建设交通局、区质监局 | 塘沽、汉沽、大港、开发区、保税区、滨海高新区管委会 |
第二考核组 | 区安监局 | 区监察局、区公安局、区消防支队 | 东疆保税港区、中新天津生态城、滨海旅游区、中心商务区、临港经济区、北塘经济区、中心渔港、轻纺经济区管委会 |
第三考核组 | 区安监局 | 区政府办、区人力社保局 | 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规划国土局、区建设交通局、区环保市容局、区农业局、区卫生局、区国资委、区文广电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支队、交警(塘沽、汉沽、大港)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