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部门职责
区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区域实施方案的审查与认定、项目设计方案的研究与论证、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与检查、项目补助资金的拨付与管理、项目完成情况的表彰与奖惩等工作。
各管委会作为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按照实施步骤和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好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确保项目质量与进度。
发展改革部门要对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给予支持,及时下达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审查批复及投资计划;规划部门要明确项目选址,对建设用地进行规划控制;建设部门要加快项目审批,加强对工程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质监部门要加大工程质量监管;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作程序的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要做好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教育部门要加强项目管理和接收管理,努力提高义务教育整体水平。
(二)严格落实建设要求
新建学校要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关于实施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2008-2012年)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08〕123号)等标准。主动选用列入国家推广使用目录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无污染环保型装饰材料。
(三)认真做好方案审批
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实行项目申报制,由各管委会制定2012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加盖管委会公章后报区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对各区域2012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定。项目方案一经批准,原则上不予调整。
(四)实行月报告、月督查制度
各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快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进度,并在每月的15日前,将上月的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及时报区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证项目建设符合时间节点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中,区教育局会同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每月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析项目进展情况、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等,并及时向区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附件:
1.2012年滨海新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路线图和时间表
2.2012年滨海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新建项目计划
3.2012年滨海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改扩建项目计划表
4.2012年滨海新区义务教育学校达标(仪器设备、信息、图书)项目计划表
区教育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12年滨海新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路线图和时间表
路 线 图 | 落实时间 |
一 | 制订方案 | 2011年12月 |
二 | 项目立项阶段 | 1.项目选址意见书或申报规划条件;2.落实建设资金;3.项目建议书编制、批复; | 2012年1~3月 |
三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 2012年3~4月 |
四 | 项目初步设计阶段 | 2012年3~4月 |
五 | 下达投资计划阶段 | 2012年4~5月 |
六 | 项目开工许可阶段 | 开工前上报各项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 2012年4~5月 |
七 | 工程施工 | 1.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工期。2.工程建设任务完成后,各管委会教育局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组织验收,区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抽查审验。3.截止2013年8月10日前,所有列入实施方案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应全部完成。 | 2012年4~2013年8月 |
八 | 办理各项竣工后期手续 | 各管委会新建项目竣工后,所有工程资料要在本管委会校舍安全档案室存档。 | 2013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