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转发区规划国土局拟定的关于落实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责任目标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区规划国土局拟定的《关于落实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责任目标的实施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关于落实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
责任目标的实施意见
2012年,区委、区政府将住房保障工作列为20项民心工程,确定了全年新建保障性住房200万平方米、2.5万套,新增两种补贴290户的工作目标。为加快改善我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确保工作责任目标顺利实现,现就落实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责任目标提出如下意见:
一、分解责任目标
根据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要求和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将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责任目标分解到各管委会和相关部门、单位(详见附件)。
二、落实责任主体
塘、汉、大管委会负责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责任目标;各功能区管委会负责落实蓝白领公寓建设责任目标;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落实定单式商品住房建设责任目标。
三、加强协调服务
分解责任目标中涉及的规划、国土、财政、发改、民政、建设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服务,加大协调力度,提高办事效率。
四、建立考评机制
为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按照责任目标,加强对各责任主体的考核。住房保障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各管委会和相关部门、单位每月3日前将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报送区规划国土局,由区规划国土局汇总上报。
五、加大宣传力度
结合新区政府确定的2012年20项民心工程的宣传工作,通过新区“一报两台”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各项政策宣传力度。区规划国土局开设保障性住房专项网站,公布保障性住房各项信息和相关政策。
各管委会要充分运用有线电视、报纸、政务网等媒体开展政策宣传。相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工作。
六、健全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