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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广电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全市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广电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全市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钦政办〔2009〕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市广电局、发改委、财政局《关于做好全市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关于做好全市20户以上已通电
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广电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四日)

  1998年以来,我市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以下简称“村村通”)工程,解决了近50多万农村居民群众听广播看电视难的突出问题,提高了中央和自治区广播电视节目在广大农村地区的覆盖水平。但从总体上看,现阶段我市农村地区广播电视建设还处于低水平状态。一是在自然条件较差的偏远农村地区尤其是山区还存在广播电视覆盖“盲区”。据统计,全市尚有约3300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属广播电视覆盖“盲村”。二是一些农村地区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套数少、收视质量差。目前,我市部分农村地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现状与中央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与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仍有很大差距,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大投资建设发展,全面推进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79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十一五”全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07〕1706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广电局等部门关于做好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5号)精神和部署,力争到2010年全面完成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设的任务和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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