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四)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1. 目标任务:筹措资金1224万元,救助16万人次。
2. 实施单位:市民政局。
3.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4. 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五)实施镇镇有敬老院项目
1. 目标任务:筹措资金3600万元,加大敬老院建设力度,新建7个镇的敬老院,五保供养水平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00元,集中供养率达35%。
2. 实施单位:市民政局。
3.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4. 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六)开展农民工大培训
1. 目标任务:筹措资金2299万元,完成培训41.04万人次,其中:返乡农民工就业培训3万人次;农村党员实用技术培训2万人次;农民实用技术培训25万人次;农村中等实用人才培养400人次;绿色证书培训1万人次;农家课堂、种养大户培养30户;建立70个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示范站点,培训农村党员群众10万人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5万人。
2. 实施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劳动保障局、农业局、扶贫办。
3.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4. 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七)实施特困国企职工医疗和养老保障
1. 目标任务:积极帮助特困国企职工解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等实际困难,逐步解决市直特困国企职工医疗、养老保险问题。
2. 实施单位:市经委、国资委、劳动保障局、民政局。
3.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4. 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二、农村饮水沼气工程
(一)农村饮水
1. 目标任务:筹措资金8639万元,其中:国家、自治区补助7095万元,市财政配套400万元,县区财政配套400万元,群众自筹744万元。解决20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累计解决55.4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占需要解决人口的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