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钦州市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钦政办〔2009〕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钦州市2009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
钦州市2009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九届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市三届纪委六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09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2009年的纠风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惩治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为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和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钦州提供强保证,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单位
(一)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打造“安农”工程。
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创新、规范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和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实行公示制,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建立和完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管理部门内部审计机制;认真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巩固成果;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用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建立健全涉农负担监管“五项制度”(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价格与收费公示制、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完善涉农负担日常监管,加强监督检查;推进村务公开,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规违纪行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对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及造成农民减产绝收问题的实行行政问责;加强农民工培训经费监管,督促有关部门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