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
(钦政办〔2009〕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管委,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铁路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加快推进铁路建设项目进程,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我市铁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参照《钦州至崇左、六景至钦州港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方案》(钦政办〔2009〕91号)的标准执行。同时,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参照钦政办〔2009〕91号文的职责分工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