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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钦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一、主要污染物排放现状和污染减排重点领域与行业

  (一)化学需氧量排放现状

  2008年,全市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为78089吨,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3724.89吨,占排放量的55.99%;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4364.11吨,占排放量的44.01%。较2007年相比净削减2992吨,下降3.7%;较2005年减少13473吨,下降14.7%。

  (二)二氧化硫排放现状

  2008年全市排放量为28451吨,其中工业排放量26435吨,占总排放量的92.91%;生活排放量2016吨,占总排放量的7.09%。比2007年减少4304.4吨,下降13.15%;比2005年减少3800吨,下降11.8%。

  (三)污染物减排重点领域和行业

  目前,我市制糖企业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已基本完成。2009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减排重点工作:一是抓好淀粉、酒精等行业的工程减排工作;二是加快灵山县、浦北县、钦州港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进一步扩大河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

  二氧化硫减排重点是加强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脱硫设施的监管,确保脱硫设施稳定运行。

  二、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预测

  (一)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预测

  2009年全市GDP预期目标为增长13%,工作目标为增长15%。按GDP增长15%,监测与监察系数取1.6进行测算,预计2009年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2600吨;按城镇常住人口增长率5%,人均化学需氧量产生系数67.0克/人·日进行测算,预计2009年生活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900吨。2009年,全市工业和生活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预计3500吨。

  (二)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预测

  2009年火力发电无新增计划,加强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的监管,计划年排放量控制在2550吨内。非火力发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放强度取0.01843万吨二氧化硫/万吨原煤(2007年数据),预计2009年非火力发电行业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1000吨。

  三、减排工作目标

  “十一五”总目标:201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目标控制在6.8万吨以内,在2005年排放量的基础上削减2.36万吨,削减24.8%;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到2010年控制在5.41万吨以内,其中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不超过1.6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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