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钦政办〔2009〕150号)
市直各委、办、局:
《钦州市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钦州市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桂政发〔2009〕1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务公开,完善政务服务运行机制,优化我市政务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桂政发〔2009〕15号文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开展试点,找到良法,摸到经验,从而以点带面,将各部门能集中的行政审批事项,采取设立行政审批办公室、增挂牌子、指定(明确)负责机构等形式,调整部门“三定”规定,全面集中办理我市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桂政发〔2009〕15号文精神,以及部门“三定”规定,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
(二)适应工作需要的原则。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要根据审批需要,减少程序和环节,提高审批效能。
(三)协商一致原则。推进工作要加强与审批事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沟通,形成基本一致意见。
三、组织领导
成立钦州市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职能调整等重要工作和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 洲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陆钦华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成 员:黄 毅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招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