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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十一五”后两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计划的通知


  方法步骤:2009年,各级公共机构根据自治区和市关于节约能源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空调、电梯、照明、节水等节能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并严格实施。2010年起,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评比。

  组织单位: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实施单位:全市各级公共机构。

  (七)抓好办公设备和用品的节能管理

  主要内容:采购低耗能办公设备和环保节能办公用品,加强办公用品和文印耗材的管理,积极推行网络办公和无纸化办公,促进办公用品的高效和循环利用。减少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

  组织单位: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实施单位:全市各级公共机构。

  三、落实措施

  (一)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做好节能培训工作

  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发挥各级政府的表率作用,加强宣传能源科普知识和节能降耗对促进经济发展、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推广先进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提供能源节约的具体办法。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专题宣传活动,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典型,引导社会公众关心、参与公共机构节能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培养能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节约和减少能源浪费变成自觉行动。加强对各级公共机构分管节能工作各类工作人员进行节能培训,提高现有设备运行管理水平和节能实际操作能力。

  (二)创建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和建筑节能示范工程

  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组织制定节能示范机关评定标准,开展评比、授牌活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一批节能示范试点单位,各县区也相应确立一批节能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公共机构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建设一批新建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每个县区推选1至2个公共机构新建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作为样板,普及推广。

  (三)建立公共机构节能考核机制

  根据节能主要目标的要求,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分别下达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节能指标,并制定公共机构节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情况定期检查与考评。各级公共机构要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考核考评制度。每年年底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纪委、发改、财政、建设、人事、统计等部门组织联合考核组对公共机构各单位节能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表彰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工作不力、完不成节能目标任务的单位,宣传报道先进典型事迹,曝光浪费资源的行为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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