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单位:各级财政部门牵头,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参加。
实施单位:全市各级公共机构。
(五)抓好公共机构公务用车节能管理
1. 加强公务车辆定编管理
主要内容:严格按标准分级核定公共机构公务车辆编制数目,逐步压缩公务车辆配置规模,鼓励采购小排量、低油耗和低排放节能车辆。
方法步骤:2009年下半年,组织开展各级公共机构公务车辆普查,按照分级管理原则,严格实施全市公共机构公务车辆定编管理。2010年下半年,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组织检查验收。
组织单位:各级财政部门牵头,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参加。
实施单位:全市各级公共机构。
2. 完善公务车辆定点加油和维修管理
主要内容:制定和完善公共机构公务车辆定点加油和维修管理办法,通过强化管理,降低油耗和维修费用,实现公务用车油料消耗和维修费用各减少20%以上的目标。
方法步骤:2009年下半年,各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要完善公共机构公务车辆维修管理办法,严格实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加油和“一车一卡”加油制度。2010年下半年,各级财政部门组织检查验收。
组织单位:各级财政部门。
实施单位:全市各级公共机构。
3. 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主要内容:各级公共机构要在建立健全公务车辆日常使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公务用车有关规定,实施公务车辆动态管理,科学合理调度,最大限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组织开展节油技能培训,规范驾驶操作,提高节油水平。
组织单位: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车辆定编管理部门和各级交警部门参加。
实施单位:全市各级公共机构。
(六)抓好公共机构日常节能管理
主要内容:各级公共机构要完善日常节能管理办法,实施分级计量和统计。建立空调节能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加强空调控温的督促检查;各级公共机构办公场所提倡高层建筑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电梯,尽量减少电梯使用,同时加紧改造、更换老旧电梯、特别是耗能高的电梯,选用节能性电梯;控制路灯和景观照明,合理开启和关闭路灯,试行间隔开灯,推广可再生能源路灯;提高水资源的使用效率,有条件的单位建立中水回收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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