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步骤:2009年,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及专业人员进行综合调研和诊断分析,选择代表性单位作为用水器具节能改造试点。2009年下半年,在全市公共机构中推广示范经验,开展用水器具节能改造。2010年上半年,全市公共机构基本完成改造任务。2010年下半年,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组织检查验收。
组织单位: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各级财政、建设、质监和供水部门参加。
实施单位: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集中管理的办公区及部分重点能耗使用单位。
6. 建筑围护结构改造
主要内容:逐步改造各级公共机构办公建筑中不符合节能要求的外墙、天面隔热层和门窗,采用新型保温隔热墙体、天面材料、保温隔热玻璃和外遮阳设施材料等。
方法步骤:2009年下半年,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及专业人员进行综合调研诊断和分析,选择代表性建筑作为围护结构节能改造试点。2010年逐步运用新型节能材料与技术对外墙、屋面及天窗进行改造,提高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
组织单位: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各级发改、财政、建设、质监部门参加。
实施单位:各级公共机构。
(三)抓好新建、扩建或改造项目规模控制及节能管理
主要内容:各级公共机构要严格按照办公用房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控制新建项目,特别是新增用地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标准;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设备)和新型墙体材料,建设节能、节水、节材和利用新能源的绿色建筑;各级政府职能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相关规定,对公共机构新建、扩建或改造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抓住节能设计审查、节能专项验收、节能效果检测和节能建筑认定四个环节,搞好建筑施工全过程监控工作。
组织单位:各级建设部门牵头,各级财政、机关事务管理、质监部门参加。
实施单位: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的集中办公区和各使用单位。
(四)抓好公共机构节能采购
主要内容:进一步贯彻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制度,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和节能产品采购范围,在政府采购中确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的机制,发挥政府节能采购的导向作用,促进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
方法步骤:根据国家《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认真抓好公共机构节能采购。从2009年下半年起,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单位全面启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加大投入构建全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网络平台。由市财政局组织开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统计评估和业务培训工作,使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得到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