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十五)市涉外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我市涉外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李杏副市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外侨办。成员单位为市外侨办、公安局、民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交通局、农业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国资委、旅游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法制办、民委、宗教局,钦州军分区司令部、预备役三团、武警钦州市支队、武警钦州市消防支队、武警钦州市边防支队、钦州边防检查站,钦州海关、钦州海事局、钦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家安全局、工商局等。

  (十六)市民族纠纷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涉及民族纠纷、民族冲突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傅昌波副市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民委。成员单位为市民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人事局、文化局、卫生局、外侨办、旅游局、法制办、新闻出版局、宗教局,市国家安全局等。

  (十七)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金融(银行、证券、保险)方面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于建忠副市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成员单位为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市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法制办、金融办,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钦州银监分局等。

  (十八)市保障市场供应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粮食、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商品、能源的市场供应保障和价格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李杏副市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成员单位为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发改委、经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农业局、卫生局、统计局、林业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外侨办、物价局、供销社,钦州海关、钦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四、市应急委的工作机制

  (一)日常工作机制

  18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市应急委的总体部署,分类管理所负责的突发公共事件,协调组织成员单位排查、治理和监控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落实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措施;编制和执行相关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科普宣教工作;指导、监督基层组织和单位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县区对应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市应急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市应急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18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开展“一案三制”和应急体系建设,指导应急管理科普宣教、业务培训、应急演练活动,完善和加强各县区、各部门值守应急工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