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市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自然灾害灾民救助、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傅昌波副市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成员单位为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经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规委、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局、环保局、广电局、统计局、林业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外侨办、地震局,钦州军分区司令部、预备役三团、武警钦州市支队,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市气象局,电信钦州分公司、移动钦州分公司、联通钦州分公司等。
(七)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事故,以及基础设施与公用设施事故和火灾的应急管理工作。安委会主任由张晓钦市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成员单位为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发改委、经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规委、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国资委、环保局、广电局、林业局、旅游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法制办、供销社、农机管理中心,钦州军分区司令部、预备役三团、武警钦州市支队、武警钦州市消防支队,团市委,钦州海事局、市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气象局,钦州供电局等。
(八)市海上搜救中心
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沿海及内河水域的船舶、设施和航空器等遇险和海难事故的搜寻救助,以及船舶大面积污染海(水)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由李杏副市长担任,办公室设在钦州海事局。成员单位为钦州海事局,市公安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海洋局、交通局、水利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旅游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外侨办、台办,钦州军分区司令部、武警钦州市支队、武警钦州市边防支队、武警钦州市消防支队、钦州边防检查站,钦州海关、市气象局等。
(九)市环境污染应急指挥部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核与辐射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长由陆海生副市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成员单位为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经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规委、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卫生局、林业局、安监局、旅游局、广电局,钦州军分区司令部、武警钦州市支队、武警钦州市边防支队、武警钦州市消防支队、钦州边防检查站,钦州海关、钦州海事局、钦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气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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