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 校舍安全排查包括校舍选址安全排查和校舍建筑安全排查。校舍选址安全排查通过查阅资料和实地勘察,必要时进行专项评估,对校舍选址遭受地质、洪涝、地震地质和台风、火灾、雷电灾害进行全面排查,提出是否需要避险迁移处置意见。校舍建筑安全排查要建立在校舍选址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查阅档案和实地勘察,对校舍基本情况和建筑安全隐患进行逐校逐栋排查,出具校舍安全排查报告。
  3. 校舍安全鉴定包括房屋安全鉴定和抗震安全鉴定。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报告,通过鉴定提出校舍加固改造或拆除意见。
  (二)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
  校舍安全工程项目的规划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科学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对2009年及以后新建和改扩建的中小学校舍要严格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和《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建设标准建设。市、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要组织制定好四个“规划”:一是布局调整规划,二是工程三年总体规划,三是每年的实施计划,四是每一栋校舍的加固改造方案。各县区要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人口变化、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紧密结合区域内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地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确定每一所学校的办学规模。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小学建设标准、抗震设防和其他防灾要求以及校舍排查、鉴定结果,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和正在实施的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项目、中西部地区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有关专项工程,科学制定本市、县区工程三年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项目加固改造方案。
  (三)区别情况,分类、分步实施校舍安全工程
  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视地质灾害危险性程度加固工程或避险迁移;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可不再改造,但必须确保拆除,不再使用;完善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并严格执行。
  新建校舍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必须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校址选择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规定,并避开有隐患的淤地坝、蓄水池、尾矿库、储灰库等建筑物下游易致灾区。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