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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钦州市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协助单位:市发改委、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纠风办、广西沿海公路管理局
  (四)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
  着力纠正和解决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和奢靡享乐等不正之风。各部门、各行业要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市级机关在作风建设上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加强对系统行风建设的检查指导,每年集中解决一两个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以窗口单位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开展“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
  继续推进和加强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民主评议工作。统一组织对卫生、教育、民政、劳动等系统的民主评议活动,要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等单位作为重要评议对象,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评议活动,督促整改落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断创新政风行风热线运行模式和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四位一体”新热线模式,使热线更加贴近基层、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不断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
  牵头单位:市纠风办
  协助单位:各有关部门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市人民政府为民办10件实事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将纠风工作摆上议事日程,重视纠风工作的部署、检查、考核工作,把纠风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各纠风专项治理责任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落实对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责任。各派驻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助抓好驻在部门的纠风工作。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坚持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逐步将纠风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中,不断完善纠风工作考评体系,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案件查处。落实完善纠风信访制度,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依法查处、按时办结、认真反馈。重点加强对“五安工程”所涉及的各项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严肃查处以权以业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顶风违纪、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以及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案件,严肃追究造成损害群众利益事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案件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加强教育和震慑效应,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
  (三)加强队伍建设,夯实纠风工作基础。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监督检查,努力在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力求人民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坚持纠风工作重心下移,拓宽诉求渠道,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形成有效的舆论监督,完善政风行风监测网络,对保障民生“五安工程”涉及的部门和行业跟踪监测,充分依靠群众力量开展纠风工作。加强基层纠风工作队伍建设,县区纪委要成立专门的纠风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加强纠风干部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形式,不断提高纠风工作能力。强化责任分工,将每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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