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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钦州市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协助单位:市教育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业局、商务局、审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物价局、粮食局、农机局、工商局、纠风办
  2. 深入推进“安康工程”。围绕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深化治理医疗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为单位的网上药品、耗材、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监管办法,规范采购行为,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层医疗单位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实行零差率销售试点;规范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坚决查处各种乱加价、乱收费和开单提成等行为;改革药品加成办法,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制度、诊疗告知制度,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加强医药领域诚信建设,完善和落实药械集中采购不良记录制度;建立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水平。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协助单位:市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纠风办
  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定期公布监测结果;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和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方式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建立食品安全快速反应和重大案(事)件查处机制;实行经营许可办法,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协助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商务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水产畜牧兽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工商局、钦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纠风办。
  3. 深入推进“安心工程”。加强对物资资金筹集、分配、拨付、发放、使用的监督,严格实行资金管理使用分配情况公示制,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全面公开款物的来源、数量、种类和去向,重点强化对大额度资金调拨使用、大宗物质采购、重大项目招投标情况的监管;健全资金审批发放程序,严格执行资金限时拨付制、公示制、备案制,建立和完善镇级会计台账,健全经办机构内部监控制度;纠正滞留救灾救济资金的问题,提高救灾救济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严格执行救灾救济资金备案制,建立和完善资金监管体系;加大救灾救济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严肃查处各种截留、贪污、挪用、克扣、私分救灾救济资金的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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