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钦政办〔2010〕1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钦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 洲 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陆钦华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副 组 长:陈 仅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谢永福 市住建委主任
成 员:李绍兰 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
黄源扬 市财政局局长
赵志萍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庞才光 市环保局局长
袁立进 市住建委副主任
叶莉梅 市审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