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实施“园林生活十年计划”创建园林式单位(小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申报阶段(每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各参评单位(小区)根据《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申报与评审办法》及《钦州市园林式单位(小区)标准》自检达到条件后,到市创园办申报。

  (三)评比阶段(每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市创园办组织检查评比小组对各参评单位(小区)进行初审及实地考察,市创建园林式单位(小区)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并公示。

  (四)颁奖阶段(每年1月1日至2月30日)。市人民政府对符合园林式条件的单位(小区)颁发奖牌和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单位(小区)庭院绿化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市民生活环境的重要方式,是创建广西园林城市的重要载体,各有关单位要把单位或小区园林绿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创建一批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园林式单位(小区)。

  (二)注重规划,确保绿地。从2010年9月1日起,凡新出让的土地,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新区绿地率不低于35%,旧区绿地率不低于30%的要求。

  (三)加大投入,严格管理。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大投入,加强绿化管理和保护力度,提高绿化档次。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破坏绿化成果的行为,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和侵占单位(小区)园林绿地。

  (四)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创建园林式单位(小区)是一项社会性、公益性的系统工程。各有关单位及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市委、市人民政府实施“园林生活十年计划”创建园林式单位(小区)的意义,广泛动员广大市民自觉参与创建活动,推动创建工作。

  附件:1. 创建园林式单位(小区)任务安排表(略)

  2. 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申报与评审办法(略)

  3. 钦州市园林式单位(小区)考核标准及评分表

  4. 钦州市园林式单位(小区)申报表

  附件3
  钦州市园林式单位(小区)考核标准及评分表

  填表单位(盖章):

序号

考核评分标准

满分

自评分

考核分

组织管理(10分)

10

 

 

(一)

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实施措施有力(2分)

2

 

 

(二)

创建机构完善,职能明确,管理到位(2分)

2

 

 

(三)

管理规章制度健全、配套,领导重视(2分)

2

 

 

(四)

本单位或小区园林建设对全市有示范、带动作用(4分)

4

 

 

规划设计(10分)

10

 

 

(一)

单位或小区有完整的绿化规划、资料、图纸齐全,并能严格实施规划,取得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3.5分)

3.5

 

 

(二)

单位或小区绿地、休息活动园地规划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形成有机的完整系统(3分)

3

 

 

(三)

认真贯彻执行单位或小区总体规划设计,无侵占绿地系统用地现象(3.5分)

3.5

 

 

园林绿化建设(50分)

50

 

 

(一)

认真贯彻《城市绿化条例》,因地制宜,搞好单位或小区的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和实施,做到基本建设与园林绿化同时规划设计、同时预算投资、同时交工验收(8分)

8

 

 

(二)

2010年9月1日前已出让土地或已建的新区单位或小区绿地率达3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旧区单位或小区绿地率达2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医院、疗养院、学校绿地率达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2010年9月1日后出让土地的新区单位或小区绿地率达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旧区单位或小区绿地率达3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医院、疗养院、学校绿地率达4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45%以上;可绿化面积的绿化覆盖率达90%以上,无黄土裸露(16分)

16

 

 

(三)

根据单位或小区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植物品种进行绿化,多种高大乔木,乔、灌、花、草配置得当,做到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青,景观效果良好(6分)

6

 

 

(四)

绿地系统、建筑小品突出特色,与周围环境协调美观,园林设施布局合理,设置透景围墙,环境洁净,卫生设施齐全,能够满足居民休息活动的需要,居民和社会评价良好(6分)

6

 

 

(五)

积极开展庭院、阳台、屋顶、墙面、室内绿化,取得良好效果(6分)

6

 

 

(六)

加强对本单位或小区内的古树名木的保护和城市景观的保护(8分)

8

 

 

养护管理(20分)

20

 

 

(一)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资金落实,措施得当(7分)

7

 

 

(二)

绿化种植养护落实,设施保持完整(6分)

6

 

 

(三)

有专职的绿化队伍或人员,保证花草树木生长旺盛,精心养护,及时浇灌、施肥、修剪、防治病虫害等(7分)

7

 

 

 其他(10分)

10

 

 

(一)

圆满完成每年的园林绿化建设任务,积极开展认养绿地等绿化美化活动,取得良好效果(2分)

2

 

 

(二)

积极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植树存活率不低于85%,尽责率在80%以上(3分)

3

 

 

(三)

户外广告制作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措施得力,效果明显(2分)

2

 

 

(四)

无破坏绿化成果的严重事件(3分)

3

 

 

 

合计

100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