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加强银行卡市场监督管理。建立有序、合理、健康竞争的市场机制,严禁在拓展银行卡业务中不计成本、随意降低结算手续费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系统、终端符合联网通用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充分发挥市场在产业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在银行卡发行、受理、专业化服务等环节引入竞争机制,调动各方参与银行卡市场建设的积极性。
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成立钦州市银行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旅游局、金融办、钦州银监分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各发卡金融机构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办公室主任由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分管行领导担任,办公室成员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银行卡推广工作要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共同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一)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负责银行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拟订银行卡推广普及发展规划;安排布置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推广普及进展情况和重大事项;会同各成员单位研究提出银行卡行业自律意见;加强对外币卡、一卡双币业务的监管,促进外币卡业务健康发展;组织开展银行卡知识普及宣传以及表彰奖励活动。
(二)市发改委。结合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配合有关部门制定银行卡推广普及发展规划,指导有关部门将银行卡的配套情况纳入城市规划和各类商业、服务项目规划。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结合信息化产业发展规划,促进银行卡产业与其他行业应用的有机结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与协调发展。引导与银行卡相关的技术研究与创新,支持企业参加银行卡上游产业发展。
(四)市公安局。积极促进建立银行卡犯罪信息的相互交流机制,配合发卡金融机构做好防范利用银行卡犯罪的有关工作,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保障发卡金融机构、特约商户和持卡人的正当权益。
(五)市财政局。研究制定有关公务用卡的财务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公务卡的推广使用工作,提高预算单位资金支出的透明度,加强对公务支出的监控,结合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加大POS机刷卡缴费应用推广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