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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2011年迎区运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2011年迎区运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钦政办〔2011〕1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钦州市2011年迎区运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钦州市2011年迎区运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确保广西第十二届运动会期间食品安全,决定于10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健全地方政府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加强初级农产品、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畜禽屠宰、保健食品的监管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解决我市存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为广西第十二届运动会在我市举办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 工作目标

  全市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100%纳入监管范围,上市农产品抽检要求: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6%以上,生猪瘦肉精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水产品药物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

  2. 工作任务

  农业部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按照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要求,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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