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2011年11月、12月价格调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2011年11月、12月价格调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钦政办〔2011〕1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我市2011年11月、12月价格调控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我市2011年11月、12月价格调控工作方案

  我市从今年8月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以来,成效显著,前9个月我市CPI同比累计涨幅5.8%,排在全区未位。但是,今年后几个月我市价格运行面临的不确定因素较多,要实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下达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5%左右的目标,任务相当艰巨。为确保实现我市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进一步加大价格调控工作力度,制定本方案。

  一、继续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和我市已出台的各项调控措施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确保实现全区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35号)、《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确保实现全市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工作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11〕128号)的各项要求,高度重视,继续不折不扣地抓好控制稳定物价的各项工作,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的全年价格调控目标任务。

  二、发展农业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进一步落实好扶持农业生产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大力扶持农业生产发展,全力抓好粮食生产,重点抓好肉、禽、蛋、奶、果、蔬菜等主要“菜篮子”品种的生产,特别是要做好秋收冬种工作,增加蔬菜生产,为稳定市场物价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对拉动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影响重大的猪肉、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水产品等商品,农业、水产畜牧、粮食、商务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引导生产者和经营者,特别是规模以上生产者和经营者加大市场投放力度,保障市场供应。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小包装成品粮油和冬菜等农副产品储备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