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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钦州市扩权强县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二)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考核力度。将扩权强县推进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制定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对各县区各部门的推进工作情况严格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业绩评价。

  附件:
  2012年钦州市扩权强县工作推进时间进度表

工作安排

牵头配合部门

完成时间

成立钦州市扩权强县工作领导小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中旬前

逐项梳理审定桂政发〔2010〕72号文确定的自治区下放县级实施的721项行政审批项目,确定我市下放县级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下放方案

市法制办牵头,市发改委、民政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业局、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工商局等下放事项较多的市直部门,以及市监察局、编办、政务服务管理办配合

2012年4月10日前

我市下放县级实施的事项下放方案经市法制办会同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审核后,于4月10日前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并于2012年4月底前公布

市法制办、政务服务管理办

2012年4月底前

建立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各县区和各部门于每月3日前上报扩权强县工作进展情况,市发改委定期以简报形式报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改委

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各部门配合

从2012年3月-12月

各县区尽快制定本县区的接收方案和实施该项事项的流程图并予以公布。对自治区和市直部门下放的事项,各县区要确保在2012年5月20日前进驻县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各县区人民政府

2012年5月20日前

组织进行扩权强县推进工作培训和县级实施下放的事项培训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牵头,市法制办配合

2012年5月1日-5月15日

开展扩权强县全市大督查,逐项验收下放事项的交接情况,限期整改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牵头,市绩效办等有关部门配合

2012年6月中旬

进行全市性督查,确保我市扩权强县工作全面完成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牵头,市绩效办等有关部门配合

2012年10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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