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制定扩权强县下放方案等工作的通知
(钦政办〔2012〕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为确保在2012年上半年将自治区、我市确定下放县级实施的管理事项落实到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制定扩权强县下放方案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扩权强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0〕72号,钦政发〔2012〕14号文转发),结合《2012年钦州市扩权强县工作推进方案》(钦政办〔2012〕33号)精神,做好制定扩权强县下放方案等工作,确保在2012年上半年将自治区、我市确定下放县级实施的管理事项落实到位。
二、各级各部门要由一名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的业务骨干具体操作,认真对桂政发〔2010〕72号文的《下放县级管理事项目录》、《委托下放县级管理事项目录》进行审核,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法制办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制定扩权强县下放方案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扩权强县下放方案,并于2012年3月25日前将《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扩权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报审表》(对不能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要详细说明理由和依据),以书面(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形式一式2份报送市政务服务管理办。联系人:黄恩先,联系电话:3681889,电子邮箱:qzsg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