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加强政府专网和政务服务专网的运行维护。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专网、政务服务专网的网络管理,保障政府工作和政务服务的业务安全、设备安全和数据安全,确保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各级行政效能监察部门监督工作和全区政府系统业务工作的平稳、可靠、安全、正常运转,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5. 进一步推广应用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各级政务服务管理办稳妥推进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逐步推广应用统一的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推动不同层级政务服务中心之间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实时的电子监察,加快建立自治区、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电子联网以及行政效能、服务行为双重电子监察的政务服务体系。
6. 配合自治区推进云计算与灾备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建设区域性数据中心。采用虚拟化等新技术,通过整合、扩展和完善,建设云计算与灾备一体化的自治区级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广泛推行基础设施共享服务、平台共享服务、应用共享服务,降低基层对硬件设备的投入,实现软硬件和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不断完善和拓展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区域性数据中心,为各县区、各部门集中提供网络通信、数据存储、信息处理及系统运行服务,为全区安全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提供有力保障。各级政务服务管理办积极配合做好云计算与灾备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相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制订工作方案,确保该平台建设顺利实施。
(二)拓展和创新“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新模式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快推进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共享和窗口服务扁平化工作,依托自治区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进一步梳理各级各部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信息共享需求,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建立标准化数据交换体系,推进行政审批项目和服务事项信息共享。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的总体思路,在2011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选择基层申办较多、办件量较大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扁平化试点应用,不断总结政务服务信息共享和窗口服务扁平化的经验做法,拓展和创新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三)建立健全“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运行保障体系
1. 规范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管理。
(1)建立规范的政务服务中心机房。2012年8月底前,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须配置满足业务需求的机房,机房要具备防火、防盗、防尘、防潮、抗静电、阻燃、绝缘、隔热、降噪音的物理环境,安装不间断电源供电系统、机房空调系统,以及必要的消防设施、防雷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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