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办事机构
钦州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分管副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市无线电管理处1名副主任及电信钦州分公司、移动钦州分公司、联通钦州分公司各1名负责通信安全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联络上级通信应急保障管理机构和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建立各部门间的联络、值班制度;当突发事件威胁通信网络安全或需要通信应急保障时,及时了解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的通信线路、通信设施受损事故应急处理和通信应急保障工作,组织专家为领导小组提供通信事件应急处置的决策咨询建议与技术支持。汇总通信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加强通信保障应急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完成通信保障各项任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现场抢修组、治安通行组、基础支撑组、新闻宣传组和技术专家组。主要是按照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做好保障工作;技术专家组职责是承担决策咨询任务、提出处置措施建议及对有关处置方案进行综合评估等。
2.3 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事故现场新闻媒体的协调、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及时发布事故信息。
市发改委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制订通信保障应急相关政策,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协调通信设施和现场应急通信装备的供电、供油需求,确保应急条件下通信枢纽及重要场所等关键通信节点的电力、能源供应。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指导电信运营企业落实应急通信建设规划和应急通信保障装备与物资储备计划,加强对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络安全防护、安全运行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检查指导。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事发地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事件及时开展侦查、鉴定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处置公共突发事件中应由财政负担的经费落实。
市住建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负责应急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
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对道路开挖及通信线路敷设工程的指挥及引导。
市交通运输局、公安警支队为保证通信保障应急车辆、物资迅速抵达抢修现场,组织协调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给应急通信专用车辆配发特许通行证等方式,及时提供运输通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