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钦州市投资和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钦政办〔2012〕6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2012年钦州市投资和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2012年钦州市投资和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抓好2012年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冲刺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25亿元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五年跨越、十年巨变”奋斗目标,大力实施“建大港、兴产业、造新城、强科教、惠民生”发展方略,大力弘扬“自强实干、融和共赢”的新时期钦州精神,深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步伐,全力推进一批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拉动投资快速增长,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稳中求进、好中求快、多出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目标任务
(一)投资工作目标
1. 全市目标。力争2012年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25亿元,增长30%,其中技改投资207亿元,增长38%。上半年,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力争完成320亿元以上,占全年目标44%以上;技改投资力争完成91亿元以上,占全年目标的44%以上。
2. 县区目标。灵山县为150亿元,浦北县为99亿元,钦南区为206亿元,钦北区为107亿元,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为163亿元。
3. 主要行业目标。工业为240亿元,交通为126亿元,城镇市政设施为65亿元,房地产为90亿元,商贸流通为20亿元,社会事业为25亿元,农林水为13亿元,电力为10亿元,其他为41亿元。
(二)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1. 全市任务。2012年,全市组织实施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年度计划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400个,年度计划投资468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65%,其中:新开工项目192个,年度计划投资165亿元;续建项目208个,年度计划投资303亿元。上半年,全市400个重点建设项目力争完成210亿元以上,占全年目标45%以上。
2. 县区任务。灵山县为22亿元,浦北县为12亿元,钦南区为17亿元,钦北区为14亿元,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为138亿元,三娘湾旅游管理区为0.7亿元。
3. 行业项目任务
(1)工业项目。计划推进项目94个,年度计划投资140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56个,年度计划投资54亿元;续建项目38个,年度计划投资86亿元。
(2)交通项目。计划推进项目55个,年度计划投资107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18个,年度计划投资15亿元;续建项目37个,年度计划投资92亿元。
(3)能源项目。计划推进项目24个,年度计划投资29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16个,年度计划投资24亿元;续建项目8个,年度计划投资5亿元。
(4)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计划推进项目43个,年度计划投资35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13个,年度计划投资4亿元;续建项目30个,年度计划投资31亿元。
(5)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计划推进项目31个,年度计划投资39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11个,年度计划投资24亿元;续建项目20个,年度计划投资15亿元。
(6)房地产项目。计划推进项目61个,年度计划投资80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20个,年度计划投资23亿元;续建项目41个,年度计划投资57亿元。
(7)农林水项目。计划推进项目27个,年度计划投资8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15个,年度计划投资5亿元;续建项目12个,年度计划投资3亿元。
(8)服务业项目。计划推进项目22个,年度计划投资17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14个,年度计划投资10亿元;续建项目8个,年度计划投资7亿元。
(9)社会事业项目。计划推进项目43个,年度计划投资13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29个,年度计划投资4亿元;续建项目14个,年度计划投资9亿元。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投资项目目标责任制
继续实行投资和项目县区、部门双重责任制,将投资任务按季度、月份量化分解,与重大项目建设任务一起下达到各县区及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项目管理和推进责任制。各县区、各部门也要将任务分解落实到项目上。
(二)落实重大项目指挥部制
根据今年工作重点,制定建立20个由市四家班子有关领导分别担任指挥长的重大项目指挥部,通过继续执行指挥长每周一到项目现场召开办公会;指挥部办公室每周五向指挥长报告项目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市发改委每月初汇总各指挥部进展并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委、市人民政府不定期召开汇报会,听取各指挥长汇报项目推进情况等指挥部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重大项目指挥部组织协调作用,确保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加快项目推进。
(三)加强投资项目管理
每季度召开投资工作交流会,推广好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互相交流、整体促进。加强投资统计,各县区、各部门每月20日前对照当月目标任务,排查投资来源,落实到具体项目,责任到具体人员;每月25日前做好投资预测预警。做好项目入库和投资报送工作,加强提高投资数据与相关指标的匹配性。加强重大项目动态管理。全面实施重大产业项目预评估、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四)创新和完善前期工作推进机制
对列入自治区、市两级统筹推进的100个重大前期工作项目,实行部门、业主各负其责的目标责任制,明确各审批环节的完成时限和进度。坚持每月20日左右开展联合审批的常态化机制,探索开展并联审批制度。推行重大项目代办制,对已签约的重点产业项目代办有关审批事项,加快完成前期工作。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开展1-2次前期工作培训,使项目管理人员和业主熟悉前期工作的审批规定、审批流程、材料要求等。
(五)狠抓开竣工
围绕冲刺完成亿吨大港工程、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县域工业突破工程三大目标,在年中工作会议、国庆、党的十八大、元旦前等重要时段,组织5次以上项目集中开竣工,千方百计推进一批港口、产业、中小企业项目竣工投产。
(六)进一步扩大筹融资
加强向银行推介项目并做好对接,争取更多信贷支持。力争国家发改委尽快核准发行市开投集团公司11.2亿元债券,加快开展保障性住房债券发行工作。抓好国家开发银行1亿元规划合作贷款工作。推动设立北部湾产业投资基金。加快培育上市公司。加强项目的策划储备,争取上级更多资金支持。制定年度BT项目融资计划,争取更多项目采用BOT、BT等融资方式加快建设。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激活和扩大民间投资。
(七)切实解决项目用地及征拆等制约因素
积极利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设用地区域调整、区域建设用地用海整体报批试点等政策,盘活土地存量。力争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成为国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试点。积极申报列入自治区统筹推进新开工的重大项目盘子,并争取自治区审批,获得自治区层面的更多用地指标。理顺征地拆迁工作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县区工作积极性。加快拆迁回建房和就业安置项目建设。
(八)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继续发挥15个专业招商团队的作用,围绕培育2个千亿元产业和6个百亿元产业,重点加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石化产业园、综合物流加工区、钦州保税港区等园区招商推介工作。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制定出台钦州市招商引资大兑现工作暂行办法,深入开展“招商引资大兑现”活动。积极把握全区开展“央企广西行”活动的契机,吸引更多央企到钦投资。
(九)创新督查机制
完善市委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牵头,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和联合督查的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实行每月通报各县区投资进度制度,对投资任务完成好的进行表扬,差的进行批评。建立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约谈机制,对推进不力的地方和部门,及时下达督办函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按照规定进行约谈。
(十)加大宣传力度
宣传部门要切实加强投资和项目建设的宣传工作,制定宣传策划方案,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及其他多种方式和途径,全方位、多视角开展宣传活动。要对项目建设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进行报道,对特别重大和标志性的项目要形成连续性深度宣传。
附件:1. 2012年钦州市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按县区分)
2. 2012年钦州市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分解表(按行业分)
3. 2012年钦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责任表(略)
附件1
2012年钦州市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按县区分)
全社会投资
| 固定资产投资
| 1-3月任务
| 1-6月任务
| 1-9月任务
| 1-12月任务
|
绝对数
| 增速(%)
| 绝对数
| 增速(%)
| 全社会投资
| 固定资产投资
| 全社会投资
| 固定资产投资
| 全社会投资
| 固定资产投资
| 全社会投资
| 固定资产投资
|
全市
| 725
| 30
| 630
| 30
| 130
| 113
| 320
| 277
| 496
| 430
| 725
| 630
|
灵山县
| 150
| 32
| 114
| 34
| 24.5
| 20
| 66
| 50
| 102
| 78
| 150
| 114
|
浦北县
| 99
| 30
| 68
| 34
| 16.5
| 12
| 44
| 30
| 67
| 46
| 99
| 68
|
钦南区
| 206
| 32
| 200
| 32
| 40
| 36
| 91
| 88
| 142
| 136
| 206
| 200
|
钦北区
| 107
| 30
| 85
| 26
| 19
| 15
| 47
| 37
| 73
| 58
| 107
| 85
|
钦州港经济
技术开发区
| 163
| 25
| 163
| 26
| 30
| 30
| 72
| 72
| 112
| 112
| 163
| 1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