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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发明专利倍增计划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发明专利倍增计划的通知
(钦政办〔2012〕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钦州市发明专利倍增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钦州市发明专利倍增计划

  为贯彻落实《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全民发明创造活动的决定》(钦政发﹝2012﹞19号),大力加强以发明创造为重点的自主创新,有效促进科技创新成果专利化,增强经济科技核心竞争力,以“十二五”时期全市发明专利申请量逐年倍增为目标,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强调技术创新以获得自主知识产权为追求目标,大力引导和支持发明人将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保护,实现发明专利拥有量的大幅度增长,形成强大的经济科技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与市场导向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和公共服务职能,提升政府的政策引导能力和服务水平,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专利创造和运用以及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提升市场主体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二)部门协作与上下联动相结合。既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与工作集成,发挥部门在行业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形成政府引导推动发明创造的合力,又要加强市、县区联动,充分发挥市、县区推动基层创新的作用,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形成发明专利喷涌而出之势。

  (三)扶弱帮困与公平竞争相结合。既要创造一个有利于依法运用知识产权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也要为社会弱势群体的发明创造提供机会和支持,加大政府对扶弱帮困与公平竞争的调节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使发明创造的产出最大化。

  (四)精神褒扬与经济激励相结合。对在发明专利的创造、运用和保护工作中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集体和个人,既要通过政府通报表扬和舆论宣传给予精神褒扬,也要辅以适当的经济奖励,充分发挥激励政策的综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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